浙價服〔2007〕147號
浙江省物價局關于進一步完善房屋建筑
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圖設計
文件審查收費的通知
各市、縣(市、區(qū))物價局,省建設廳:
為加強對建設工程質量管理,保障人民生命和財產(chǎn)安全,根據(jù)《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省物價局《關于核定建筑工程施工圖審查收費標準的通知》(浙價服〔2004〕12號)的試行情況,現(xiàn)就進一步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收費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是指依法取得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認定的具備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資格的審查機構,受建設單位的委托,依據(jù)國家、省有關法規(guī)、技術規(guī)范的要求,對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施工圖設計文件的政策性、安全性進行的審查。
二、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收費按項目施工圖總面積計收(基準收費標準見附件1);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按項目工程概(預)算投資額差額定率分檔累進計收(基準收費標準見附件2)。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機構可根據(jù)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工作的難易程度,按上浮不超過10%,下浮不限的規(guī)定與委托人協(xié)商確定。單個項目收費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費。
建設單位或者設計單位對審查機構作出的審查結論如有分歧時,按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規(guī)定實施復審,復審費按本通知規(guī)定的基準收費標準的50%計收。
三、為防止結構設計安全系數(shù)過大造成的浪費,審查機構(單位)提出修改設計方案被采納后,可向建設單位(業(yè)主)收取降低造價總額3%以內(nèi)的技術咨詢服務費。
四、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收費應堅持自愿有償、委托人付費的原則,建設單位可自主選擇具備相應資質的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機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機構接受委托,應與委托單位簽訂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五、本通知自2007年6月1日起執(zhí)行, 省物價局《關于核定建筑工程施工圖審查收費標準的通知》(浙價服〔2004〕12號)同時廢止。
附件:1.浙江省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收費標準
2.浙江省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收費標準
二〇〇七年五月二十二日
主題詞:文件 審查 收費 通知
浙江省物價局辦公室 2007年5月25日印發(fā)
附件1
浙江省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收費標準
房屋建筑 |
工程類別 |
收費標準(元/平方米) |
居住建筑 |
|
多層 |
小高層、高層 |
純住宅 |
1.0 |
1.2 |
商住樓 |
1.2 |
1.4 |
公共建筑 |
|
1.4 |
1.6 |
地下室 |
1.8 |
工業(yè)建筑 |
廠房 |
1.0 |
其他 |
1.4 |
附件2
浙江省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圖
設計文件審查收費標準
市政工程 |
工程概(預)算額(萬元) |
500(含500)以下 |
500-2000(含2000) |
2000-5000
(含5000) |
5000-10000
(含10000) |
10000以上 |
收費標準(‰) |
1.5 |
1.2 |
0.8 |
0.5 |
0.3 |
注:工程概(預)算額指委托審查項目的建筑安裝工程造價。